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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截止投稿!請盡快參加一年一度之全港青年攝影比賽!



民政事務總署贊助、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及全港各區工商聯合主辦之全港青年攝影比賽(2011-2012年度),舉辦目的為鼓勵青年學生對攝影藝術與創作產生興趣,並對身邊的人和事作寫實紀錄。本屆的攝影比賽主題為「城巿建設」及「大自然」,希望青年朋友能透過攝影將香港城市或郊外之建設、環境等呈現。比賽分學生組和公開組,歡迎45歲或以下的攝影愛好者報名參加!

 

比賽截止報名日期為2012331(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各位有興趣的朋友,請即到http://www.hkycac.org/img/p/download/zh_hk/37_photography.pdf

瀏覽比賽詳情及下載報名表格!

 比賽形式:投稿

 作品主題:1)「大自然」2)「城巿建設」

 組別:

(1)學生「大自然」組     (2)學生「城巿建設」

- 就讀本港學校之全日制學生(報名表須附學生證副本或蓋上學校印鑑)

(3)公開「大自然」組     (4)公開「城巿建設」

- 在截止報名當日為45歲或以下青年

 參賽規則:

(1) 大會指定有關作品必須裝裱,尺碼如下:
    
學生組:作品大小為8R"11X14"
    
公開組:"11X14"16X20"
(2)
每位參賽者只可參加一個組別及遞交作品一份;
(3)
參賽者可遞交彩色或黑白作品,以菲林或數碼器材拍攝均可;
(4)
參賽者請勿把個人資料填寫在參賽作品上(包括作品背面),否則大會有權扣分或取消其參賽資格。
(5)
任何已遞交的參賽作品,將不得作任何更新或修改;
(6)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個人原創作品及從未參加過同類型比賽;
(7)
參賽作品內容如觸犯法例,參賽者須自負權責,所有責任與主辦機構無關。
(8)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發還;
(9)
大會有權要求參賽者遞交參賽照片的原底片或原數碼影像檔案,如未能交出,參賽資格將被即時取消;
(10)
大會有權保留優勝作品作展覽、印刷特刊或提供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作非商業性刊載之用;
(11)
大會有權拒絕接受及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而無須給予解釋;
(12)
評審結果以評判團之最後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

獎項(所有組別相同)

冠軍1名:        現金獎$3,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亞軍1名:        現金獎$2,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季軍1名:        現金獎$1,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優異獎多名:    現金獎$300及獎狀一張

優良獎多名:    書券$50及獎狀一張

 報名方法︰

請將填妥的報名表格連同參賽作品於上述截止報名日期前送交大會秘書處。(恕不接受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

 

 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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