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優勝作品展覽會 - 領取優勝作品
請各得獎者留意:
第44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優勝作品展覽會將於2019年10月2日至4日(星期三至五) ,假香港大會堂一樓低座展覽廳舉行,展出本屆各項比賽優勝作品超過200份,包括中文書法、繪畫(國畫及西洋畫)、標語及海報設計、攝影比賽之冠、亞、季軍及優異獎之作品,得獎者可於2019年10月4日(星期五)(展覽會最後一天)下午6時正至7時正,攜同領取作品回條,親臨會場接待處領回得獎作品,或可於2019年10月9日(星期三)至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下午6時正期間(下午1時至2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親臨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秘書處領回作品(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0樓)。所有作品必須於2019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6時正前領取,之後將不作保留。
注意事項:
1. 可領回的展出優勝作品包括中文書法比賽、繪畫比賽、標語及海報設計比賽、攝影比賽的冠、亞、季軍及優異獎得獎作品。其餘展出之演講比賽、翻譯比賽、中文寫作比賽、中文故事創作比賽、對聯比賽的得獎作品並沒有領回原稿之安排。
2. 得獎者請於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或之前填妥並傳真回條到大會秘書處(傳真號碼:2834 5605)或電郵至enquiry@hkycac.org。於指定日期前沒有回覆,大會將會視為不領回得獎作品並作相應處理。
3. 得獎者必須帶備得獎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學生手冊),以便大會職員核實身份。
4. 如未能親身領取得奬作品,可授權他人代為領取。代領人士必須帶備得奬者填妥之授權回條及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以便大會職員核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