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頒獎典禮得獎者注意事項
為確保頒獎典禮順利舉行,請各得獎者注意以下事項:
1.
得獎者進入會場後,請盡快安坐於大會指定座位(與入場券編號相同)。如領取多於一個獎項,請坐於首個頒獎比賽場區之座位-根據場刊內所列頒發比賽獎項之次序。
2.
得獎者請向當區工作人員出示得獎證明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學生手冊)以便核實身份及登記。得獎者請把工作人員派發的名貼(label)貼於胸口左上方位置,以便工作人員安排出場次序。
3.
得獎者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進入會場,大會並無保管財物之安排。如有財物遺失,本會恕不負責。
4.
得獎者的領獎安排,請參閱場刊及附件之場地指示圖。各得獎者於典禮開始後,請保持肅靜及安坐原位。當區工作人員會於適當時間安排得獎者到堂座門外以便點名,然後再按序經堂座左側通道上台領獎。
5.
所有得獎者以「左上右落」方式上台領獎。得獎者如於多個比賽或不同組別獲得獎項,請於第一次領獎後按工作人員指示暫留後台/返回堂座左側通道向工作人員報到(如在同一比賽之不同組別得獎)或回到台下的下一個所屬得獎區坐下(如點名正進行中,請到門外),以便安排再次領獎。於領獎後,請按台上企位標貼站好等待合照。合照完成後由舞台右方下台,並交還仿製獎狀予工作人員。
6.
頒獎典禮約於下午5時40分完結,請各得獎者於典禮結束後安坐原位,保持肅靜,等待工作人員安排領取獎品,需時約15至20分鐘。當區工作人員會按得獎者身上的名貼(label)及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學生手冊)核實身份後,派發獎品及獎狀予得獎者。得獎者即場點算獎品齊全後,需簽收回條及交回工作人員,方可離開。
7. 由於上台領獎人數眾多,如得獎者發現獎盃有錯誤或其他問題,請於頒獎典禮完結後排隊上台向詢問處工作人員查詢。大會於典禮結束後,於台上右方會設有詢問處解答查詢。如需進一步協助,日後可聯絡大會秘書處查詢(電話:2835
2190)。
8.
完成領取獎品手續後,請帶齊所有個人物品盡快離開會場,以便工作人員清理場地。
9.
除大會特許的攝影師外,場內人士一律不准於場內錄音或錄影。
10. 如頒獎典禮當日早上7時30分,香港天文台仍然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頒獎典禮將會取消,屆時大會將於網站www.hkycac.org公布。得獎者需於8月31日或9月1日親臨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秘書處領取獎項。領取地點為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領取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時正, 下午2時正至下午6時45分。得獎者亦可致電大會專線2835 2190與大會秘書處職員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