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頒獎典禮得獎者注意事項
第41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各得獎者:
第41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已經圓滿結束,大會現謹訂於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下午2時45分假元朗體育路九號元朗劇院演藝廳舉行第41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頒獎典禮,並恭請民政事務總署署長謝小華女士, JP蒞臨主禮。 請各得獎者頒獎典禮當日攜同通知信及隨函附上之入場券出席,以便大會安排你領取獎品及獎狀。(如未收到信件,可於典禮當日到詢問處補領門票。)
請留意以下安排:
1. 得獎者請於一樓接待處向工作人員出示得獎證明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學生手冊)以便核實身份及登記。得獎者請把工作人員派發的名貼(label)貼於胸口左上方位置,以便工作人員安排出場次序。
2. 得獎者進入會場後,請盡快安坐於大會指定座位(與入場券編號相同)。如領取多於一個獎項,請坐於首個頒獎比賽場區之座位-根據場刊內所列頒發比賽獎項之次序。
3. 得獎者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進入會場,因為大會並無安排專人替得獎者保管財物。得獎者之財物如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
4. 有關得獎者的領獎安排,請參閱場刊及附件之場地指示圖。各得獎者於典禮開始後,請保持肅靜及安坐原位。當區工作人員會於適當時間安排得獎者到堂座K行右側門入口進入後台,以便點名後等候安排出台領獎。
5. 得獎者如於多個比賽或不同組別獲得獎項,請於第一次領獎後按工作人員指示返回後台與領獎區工作人員報到或到台下下一所屬得獎區坐下,以便安排再次領獎。於領獎後,請按台上企位標貼站好等待合照。合照完成後由台(面向觀眾)右方下台。
6. 頒獎典禮約於下午5時40分完結,請各得獎者於典禮結束後安坐原位,保持肅靜,等待工作人員安排領取獎品,需時約15至20分鐘。當區工作人員會按得獎者身上的名貼(label)及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學生手冊)核實身份後,派發獎品及獎狀予得獎者。得獎者即場點算獎品齊全後,需簽收回條及交回工作人員,方可離開。
7. 由於上台領獎人數眾多,如得獎者發現獎盃有錯誤或其他問題,請於頒獎典禮完結後向當區工作人員查詢。大會於典禮結束後,於台上右方會設有詢問處解答查詢(見附件之場地指示圖)。如需進一步協助,日後可聯絡大會秘書處查詢(電話:2835 2190)。
8. 得獎者請預先相約親友於會場外某地方等候。完成領取獎品手續後,請帶齊所有個人物品盡快離開會場,以便工作人員清理場地。
9. 除大會特許的攝影師外,場內人士一律不准於場內錄音或錄影。
10. 本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優勝作品展覽會將於2016年9月20日至22日(星期二至四) ,假香港大會堂低座一樓展覽廳舉行,將會展出各項比賽優勝作品,歡迎各位屆時蒞臨參觀。
備註:上層接待處人流及入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