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青年攝影比賽(2015-2016年度)流程及參賽者須知
由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及全港各區工商聯合辦,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協辦之「全港青年攝影比賽(2015-2016年度)」,定於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上午10時正假元朗大棠山路11號元朗大棠有機生態園舉行。
敬請各參加者帶備比賽參加證及身份證,於比賽前30分鐘到達元朗大棠有機生態園內露天湖心亭榕樹旁報到處報到(出示證明文件予工作人員核實身份)。有關參賽組別分配及比賽資料,可按下列連結瀏覽:
比賽程序
9:30am 參賽者報到
10:00am 開賽儀式
12:30pm 比賽結束
大會將於比賽當日安排穿梳巴士來回比賽場地,詳情如下:
集合及解散地點: 港鐵太子站A出口側(運動場道,旺角警署附近)
出發集合時間: 上午8時正(逾時不候)
離開場地時間: 下午1時正
備註:
1. 大會將送贈太陽帽予各參賽者,參賽者必須於比賽時戴上太陽帽及貼上參賽者編號標貼於左面胸口,以資識別身份及組別。
2. 參賽者報到後,必須經大會司儀宣佈及指示方可於指定景點及時間內分組進行攝影。
3. 每個拍攝景點均以圍繩分隔模特兒及拍攝範圍,參賽者必須遵守秩序並於封鎖範圍外進行拍攝。
4. 拍攝期間,參賽者必須遵守以下規則,以免造成任何騷擾,否則大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A. 參賽者不得隨意揶揄及接觸大會模特兒;
B. 參賽者不可向模特兒作出任何騷擾(包括索取簽名、要求合照或傾談等);
C. 參賽者不可就模特兒的衣著提出要求,例如要求她們除去外衣等;
D. 參賽者不可要求模特兒擺出一些難以接受的動作。
5. 參賽者於拍攝期間必須遵守秩序及愛護花卉,切勿碰撞及損毀場內珍貴盆裁及擺設等,並且不能進入及破壞水池,否則,大會或有關當局將有權向其索取賠償。
6. 參賽者必須小心個人安全及看管個人財物。參賽者如因任何天災或意外而引致財物損毀、遺失、甚至導致人身傷亡事件,大會概不負責。
7. 比賽當日為戶外場地,請自備飲用水,雨具及蚊怕水等用品。
8. 如比賽當日早上6時或以後香港天文台懸掛三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黃色、紅色及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本比賽將會取消,屆時大會將於網站www.hkycac.org公佈比賽安排,參賽者亦可致電攝影比賽專線9150 4725與大會秘書處職員查詢。
9. 有關本比賽的最新消息,請留意大會網站www.hkycac.org/news之公佈。參賽者如有其他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35 2190與大會秘書處職員聯絡。
10. 參賽者必須於比賽當日出席拍攝活動及於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6時30分前將當日拍攝之作品(按照作品規則)送交大會秘書處,方完成整個比賽。有關遞交作品詳情,請參考「遞交作品詳情須知」。
「遞交作品詳情須知」
地圖:元朗大棠有機生態園(元朗大棠山路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