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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頒獎典禮得獎者注意事項



第40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各得獎者:

  第40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已經圓滿結束,大會現謹訂於2015年9月6日(星期日)下午2時正假香港九龍塘窩打老道224號香港浸會大學大學會堂舉行第40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頒獎典禮,並恭請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李百全先生, JP蒞臨主禮。 請各得獎者頒獎典禮當日攜同通知信及隨函附上之入場券出席,以便大會安排你領取獎品及獎狀。(如未收到信件,可於典禮當日到詢問處補領門票。)

請留意以下安排:
1.      得獎者進入會場後,請盡快安坐於大會指定座位(與入場券編號相同)。如領取多於一個獎項,請坐於首個頒獎比賽場區之座位-根據場刊內所列頒發比賽獎項之次序。
2.      得獎者請向當區工作人員出示得獎證明信及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或學生手冊)以便核實身份及登記。得獎者請把工作人員派發的名貼(label)貼於胸口左上方位置,以便工作人員安排出場次序。
3.      得獎者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進入會場,因為大會並無安排專人替得獎者保管財物。得獎者之財物如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
4.      得獎者的領獎安排,請參閱場刊及附件之場地指示圖。各得獎者於典禮開始後,請保持肅靜及安坐原位。當區工作人員會於適當時間安排得獎者到堂座入口外左方排隊,再按序經台左通道上台領獎。
5.      所有得獎者請以「左上右落」方式上台領獎。得獎者如於多個比賽或不同組別獲得獎項,請於第一次領獎後到台左與領獎區工作人員報到,以便安排再次領獎。
6.      頒獎典禮約於下午445分完結,請各得獎者於典禮結束後安坐原位,保持肅靜,等待工作人員安排領取獎品,需時約1520分鐘。當區工作人員會按得獎者身上的名貼(label)及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或學生手冊)核實身份後,派發獎品及獎狀予得獎者。得獎者即場點清獎品齊全後,需簽收回條及交回工作人員,方可離開。
7.      由於上台領獎人數眾多,如得獎者發現獎盃有錯誤或其他問題,請於頒獎典禮完結後向當區工作人員查詢。大會於典禮結束後,於台上右方會設有詢問處解答查詢(見附件之場地指示圖)。如需進一步協助,日後可聯絡大會秘書處查詢(電話:2835 2190)
8.      得獎者請預先相約親友於會場外某地方等候。完成領取獎品手續後,請帶齊所有個人物品盡快離開會場,以便工作人員清理場地。
9.      除大會特許的攝影師外,場內人士一律不准於場內攝影、錄音或錄影。各得獎者可自行於2015105(星期一)後到大會網頁www.hkycac.org瀏覽及下載頒獎典禮相片。
10.   本屆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優勝作品展覽會將於2015914日至16(星期一至三)假香港大會堂低座一樓展覽廳舉行,將會展出各項比賽優勝作品,歡迎各位屆時蒞臨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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