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青年攝影比賽(2012-2013年度)參賽者須知
1. 比賽日期: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
比賽地點:坑口文曲里公園(將軍澳文曲里6號)
報到時間:上午9時45分
比賽時間:上午10時至12時
2. 參賽者必須於當日攜帶參加證到比賽報到處向大會報到。
3. 大會將送贈太陽帽予各參賽者,參賽者必須於比賽時戴上,以資識別。
4. 參賽者報到後,必須經大會司儀宣佈及指示方可於指定景點及時間內分組進行攝影。
5. 每個拍攝景點均以圍欄分隔模特兒及拍攝範圍,參賽者必須遵守秩序並於封鎖範圍外進行拍攝。
6. 拍攝期間,參賽者必須遵守以下規則,以免造成任何騷擾,否則大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A.參賽者不得隨意揶揄及接觸大會模特兒;
B.參賽者不可向模特兒作出任何騷擾(包括索取簽名、要求合照或傾談等);
C.參賽者不可就模特兒的衣著提出要求,例如要求她們除去外衣等;
D.參賽者不可要求模特兒擺出一些難以接受的動作。
7. 參賽者於拍攝期間必須遵守秩序及愛護花卉,切勿碰撞及損毀場內珍貴盆裁及擺設等,並不能進入及破壞場所有水池位置,否則,大會或有關當局將有權向其索取賠償。
8. 參賽者必須小心個人安全及看管個人財物。參賽者如因任何天災或意外而引致財物損毀、遺失、甚至導致人身傷亡事件,大會概不負責。
9. 如比賽當日早上6時或以後香港天文台懸掛三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黃色、紅色及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本比賽將會取消,屆時大會將於網站www.hkycac.org公佈比賽安排,參賽者可致電攝影比賽專線9150 4725與大會秘書處職員查詢。
10. 有關本比賽的最新消息,請留意大會網站www.hkycac.org/news之公佈。參賽者如有其他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35 2190與大會秘書處職員聯絡。
11. 參賽者必須於比賽當日出席拍攝活動及於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6時30分前將當日拍攝之作品送交大會秘書處,方完成整個比賽,其作品方可合乎大會以作最後評分。